當一個人不愛你的時候, 他可以極之殘忍.
無關他是好人或壞人, 只是因為他不愛你了, 所以他並不需要顧及你的感受, 他可以毫無保留地傷害你, 就算眼睜睜地看著你痛苦, 他還是可以無動於衷....
但, 這也許並不是因為他想對你這麼殘忍, 而是因為他也無能為力. 他沒有辦法愛你, 所以他只好傷害你.
如果你可以冷靜下來, 想一想, 今天你在他的位置, 你不愛他了, 你還可以站在那裡, 看著一個你曾經愛過的人傻傻地一直為你付出嗎?
不愛, 是最殘忍的事實.
把這個事實說出來, 是對一個人的殘忍, 不說出來, 便會成為兩個人的痛苦.
我們常常都會說: 『長痛不如短痛』 我寧願一次過受傷害都不要到最後才發現他早已不愛我了.
有些事, 當事人總是無法看明白. 由其當你被你最愛的人傷害的時候.
他說他不愛了, 你很不能諒解, 你付出了這麼多, 你花了這麼多心思和時間去經營這段感情, 最後, 卻落得這樣的結果, 你問, 他怎麼忍心這樣對待你...
其實, 只要你回想一下那些追你, 但你卻狠心地拒絕的人, 你就會明白, 因為你不愛他們, 你不會去想你的拒絕會否傷害了他們, 就算你知道他們的痛苦, 你也不可能因為這樣而接受他們吧.
同樣的道理, 他跟你說出他不愛你, 總比拖泥帶水好得多, 早一點知道, 你就可以早一點痊癒.
他不愛你, 無論你再做什麼都無法改變這個事實, 再糾纏下去, 只會令自己變得可笑而已.
我記得在梁芷珊的散文中提到:
『分手的時候, 什麼都要放得下, 唯有自尊, 一定要拾回離場. 是賺了也好, 蝕了也好, 好人一個走進來, 就要好人一個走出去.』





